为做好赛区各项安全作业,实在保证赛场的公共安全,依据公安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《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作业的规则》,归纳中国足球协会定见以及足球比赛场地的实在的状况,拟定赛区禁限带物品清单。
禁带物品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令和法规的物品。安保部分发现禁带物品,将依据有关部分法令予以收缴,并对有关人员依法做处理。禁带物品包含:
(三)烟花爆竹、冷焰火、彩烟(粉末)、打火机、火柴、信号弹、汽油、酒精等易燃、易爆危险物品;
限带物品是指尽管不违背法令,但违背足球比赛常规或可能会影响场馆安全和次序,约束进入场馆的物品。安检员发现限带物品后应责令携带人丢掉或自行处理(安检口应设置可供被检人丢掉限带物品的容器)。限带物品包含:
(二)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,例如瓶(罐、袋)装水、饮料、酒类以及易抛掷食物,例如封装或袋装食物、生果、蔬菜等;
(三)带有政治、种族、宗教、存在攻击性、侮辱性等灵敏内容的旗号、横幅、标语、标识、图片等宣传品;
(四)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东西,包含电瓶车、小型摩托车、自行车、滑板、踏板车、旱冰鞋等;
(六)球棒、球拍、长棍、杆、尖利物、各类东西、雨伞等易形成人身损伤的物品;
(九)涣散参赛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注意力,搅扰赛事的物品,包含但不限于激光笔、强光手电、扩音器、喇叭、哨子、无线电发射设备等影响赛事进行的没有通过授权物品;

